浙江省桐乡市公证处主任年薪80多万、花10多万元到阳澄湖吃螃蟹,是这几天最热的新闻之一。10月24日《中国青年报》报道,桐乡有关部门称:桐乡市公证处存在工资发放违规及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公证处主任沈吉龙及市司法局副局长朱莉萍已被停职检查。
作为法律明文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公证法第6条)的事业单位,公证机构为何却能以营利为目标?这当然需要追问。不过,今天重点说说公证处主任的80万年薪。
桐乡市公证处3名事业编制公证员,“人均年收入从2007年的37.88万元,增长至2010年的69.52万元,其中,2010年,主任的收入是83.22万元,另外两人分别是62.33万元和63.02万元”,上述内容来自桐乡市审计局的审计报告。桐乡市司法局称,发现公证处收入偏高后,于今年1月出台了效益工资考核新标准,3名编制工的年收入总额不超过90万元,今年7月新标准已公布。
如果三人年收入总额不超过90万的新标准是合理的,那也就意味着前些年他们“多吃多占”了不少。比“多吃多占”更让人不安的是,他们该拿多少钱,似乎并无一个相对固定的标准:上级机关认为80万“偏高”了,就降一降;要是“管事儿”的觉得80万不高,再涨涨也有可能。如果其他地方公证处或者桐乡其他部门付出和他们差不多的人收入却高得多,这3个被减工资的同志一定不服气。
律师行业中,一年挣几百上千万的大有人在,但少有人“眼红”他们;公证处主任年薪80万,却让多数人不服气。为什么?因为律师是充分竞争的职业,靠自己能力说话,而公证行业并未放开,公证机构仍带有“公”的性质,有饭吃、能吃好,很大程度缘于其垄断地位。此时,挣来的钱,多少该“归公”,多少进自己腰包,无论自己说了算还是上级机关核定,公众都难踏实。
公证处主任年薪80万,是收入分配失控的一个小缩影。一些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自定“身价”,高层拿着令人咋舌的年薪,公众颇多微词。说两件实事儿:前些年,在北京房价还每平米四五千元的时候,一位大学同学从外地电力企业调入北京总部,单位给的房补是90万元;前两年,一位在某银行总行工作的研究生同学去外地证券公司挂职,年薪百万。他们或许能力很强、付出也不少,但如此高收入,除了能力、付出,国家赋予的垄断地位是不是也是重要因素?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装多少钱进自己腰包,就不该由他们说了算。
如果说“让一部分先富起来”是改革开放的起点,那么,在分配不公、贫富差距不断拉大的现实下(桐乡市公证处12名合同制员工的年均收入为4.17万元),把不该拿那么多钱的人的收入降下来,就是收入分配体制改革不能绕过去的坎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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