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香港律师公证网作者:公证编辑发布时间:2012-03-10 19:06:07点击:次[大中小打印关闭本页]
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各类文书欲送往中国国内使用,需先在该国内办妥公证手续,经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后,再送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方能在我国内使用。英国办理认证的机构为英国外交部认证办公室。
与我未建交的国家送往中国使用的各类文书,需先在该国办妥公证,并经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后,再办理与我有外交关系国家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
Tag:未建交外国文书认证
如欲查询更多有关未建交外国文书如何认证的资料,请与我们的专业顾问联络,我们将为您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点击联系本网专业律师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