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吴涛 通讯员 杨湧)司法部日前在深圳举行仪式,为新获委托的53名香港律师颁发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证书。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出席仪式并讲话。
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制度是解决一个国家内部不同社会制度、不同法律体系之间公证文书往来使用的重要制度。自1981年委托公证人制度建立以来,司法部先后10次委托了427名香港律师担任委托公证人。委托公证人的委托期为3年,委托期满,经司法部考核合格并接受业务培训后可连续委托。
赵大程表示,委托公证人制度作为“一国两制”下的成功实践,30多年来,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为香港当事人到内地投资、进行民事活动提供高效优质的公证服务,为两地经贸往来和共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律保障,有力地促进了内地与香港和谐发展、共同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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