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光荣榜”引发的议论
去年4月27日,《温岭日报》公布2011年温岭市纳税大户,温岭公证处榜上有名,纳税337万。此数据引来很多市民关注,公证机关是事业机构,不应该以营利为目的。温岭公证处一年纳税高达300多万,它一年的收入何止千万?
直到去年11月1日,温岭公证处在“虎山论坛”公开回应网民提出的异议。该声明称:公证处每年接受监督和审计,上级司法部门也派人到公证处进行财务检查和审计。收费标准采用浙江省物价局、司法厅颁布的《浙价费(1998)506号文件》。但对网民极为关心的领导百万年收入及福利房问题只字未提。而温岭司法局在回复网民所提出的公证处领导高薪问题时表示,当年公证处由政府机构改革成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时,就确定下了根据收入决定分配的方案,审计中没有发现问题。这一回复回避了公证处工作人员的具体收入。
被疑强制公证
引发议论的,还有关于温岭公证处不惜手腕接揽各种业务的说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原本只要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与国土局签订出让合同即可,但现在却必须公证。房屋继承、抵押贷款、转让等等都要公证。简简单单几张纸公证费少则几千多则数万。去年12月28日,温岭市司法局对百姓提出的强制公证及收费标准做出回复表示,房屋继承、抵押贷款、转让等等都要公证,依据的是1991年司法部、原建设部出台的《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并没有违反规定。
温岭市公证处位于城西新区。除一幢7层大楼和两层综合楼外,还有一幢深红色的7层楼房,据当地百姓称,这就是该单位正式职工福利房。而根据温岭市公证处业务综合楼及附属用房建造和装修招标书显示,办公楼总建筑面积达6161平方米,总工程估价924万。
去年12月28日,温岭市司法局公开通报温岭市公证处调查情况:当年7月1日,温岭市公证处迁入新的办公大楼。考虑到办公地点离城区较远,公证处曾讨论拟出租部分办公楼给在编人员作为职工宿舍。现该区域仍为毛坯房,无人入住。市司法局已责令公证处立即纠正并作出书面检查,对空余办公楼将严格按照国有资产使用管理规定执行。
应改变自收自支现状
据了解,公证处原属司法局下属行政机构,2002改制成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后,各地公证处基本处于“只此一家、别无它店”的垄断地位,让其“自收自支”又无严格监管,终于导致非盈利的公证处俨然成为“肥水衙门”。
“房屋登记机构在行使行政职能时,应当尽到审核、辨别真伪的职责,而不是简单地强制公证。”浙江六合律师事务所陈洵熙律师认为,这样的规定可以减轻房管部门审查产权变化的责任,但却加重了需要办理物权登记的老百姓负担。也有法律专家认为,房产过户中的强制公证制度与我国现行的《公证法》、《继承法》、《物权法》等法律都有明显抵触,应当废止。
浙江省社科院杨建华教授认为,问题归根结底还是出在公证制度的垄断性和政府机关对公证书的硬性规定。他建议,要么打破公证机构现状,推进社会力量依法进入公证领域,形成竞争,降低百姓公证负担;要么再次改革,改变现有公证处“自负盈亏”自收自支现状,使其完全成为国家行政服务机构,大幅降低收费标准甚至取消收费,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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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审计报告中的一些内容,网友颇为关注。冯玉坤摄
浙江在线10月19日讯 前天上午8点32分,桐乡生活论坛上出现了一个网帖,名为“桐乡市公证处的领导,你用公款去吃了、拿了、玩了,就请提供明细账单!”
帖子中最劲爆的部分,一是透露桐乡市公证处的主任,年薪有八十多万,而普通员工只有三四万;二是领导们去阳澄湖吃了次螃蟹,居然报账十多万。
生活论坛,在桐乡当地人气颇旺,而这个网帖更成为焦点。截至昨晚9点,这个帖子已有14000多的点击量。
实情是否真如发帖网友“枫杨树”说的这样?
发帖网友“枫杨树”:
举报内容,来自桐乡审计局报告
昨天下午,记者辗转见到了发帖网友“枫杨树”,这位网友是一位自由摄像师,平时也帮婚庆公司拍录像,接触的人挺多,常在网络上有猛料爆出。
“我发这个帖子,有确凿的证据。”“枫杨树”说。
“枫杨树”所说的证据,是一份盖有“桐乡市审计局”印章的审计报告,报告时间是2011年8月24日,对桐乡市司法局的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其中就涉及桐乡市公证处等下属单位。
审计报告中提到,桐乡市公证处2010年度收入合计766.07万元,净利润69.19万元,员工15名,其中公证员3名(事业编制),合同制员工12名。
这3名事业编制的公证员,人均年收入从2007年的37.88万元,增长至2010年的69.52万元,其中,在2010年,沈姓主任的收入是83.22万元,另外两人,分别是62.33万和63.02万。
而相对应的,是12名合同制员工的平均收入,仅为4.17万元。
审计报告中还提到,公证处营业费用支出存在超支,营业费用支出管理也不规范,有些未提供明细清单。在2010年,公证处光是食品、礼品支出就有56.8万元;餐费、会务费合计16.28万元,外出考察活动5次费用22.24万元;另外公证协会组织考察一次,列支16.1万元。
而这次花费16.1万元的考察,大概就是“枫杨树”帖子里说的那次“去阳澄湖吃螃蟹”。
桐乡审计局:
确有这样一份审计报告
帖子一发,网友们纷纷留言。网友“烦恼人生”质疑:“一个小小的公证处,主任有80多万元年薪怎么可能?桐乡市公证处不公正。”
也有不少网友在求真相:“这份证据是怎么得到的?真的可信吗?”
对于如何得到这份报告,“枫杨树”不愿多说,只说能保证报告真实,“可以去问桐乡审计局。”
昨天晚些时候,记者赶到桐乡市审计局,负责此事的一位副局长正在和桐乡市纪委相关领导开会,商讨的就是这件事。
晚上,记者从审计局办公室主任沈学明处了解到,“确实有这样一份审计报告,网帖上的内容也基本来自于报告,是真实的。”
司法局老领导:
公证处是自收自支,但现在开始“限薪”
昨天晚上,桐乡市司法局原局长莫建中接受记者采访,他从1999年开始任局长,去年11月份才从局长的位置上退下来,对于公证处的情况相当清楚。
记:桐乡市公证处和桐乡市司法局是什么关系?
莫:桐乡市公证处2002年转制,属司法局下属一个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员工拿效益工资,财务独立核算,实施工效挂钩的收入考核办法。
记:三个事业编制员工收入这么高,符合规定吗?
莫:他们的年收入,是符合当时的相关规定的。2007年,桐乡市人事局、财政局、司法局三个部门联合发文《关于调整桐乡市公证处工效挂钩方案的意见》,确定公证员效益工资按年业务收费提取,200万的指标基数内按20%,超额部分是按28%提取。
后来发现收入偏高,今年1月,已经出了一个效益工资考核的新标准,他们三个编制工的年收入总额不超过90万元,今年7月已经公布。
记:在公证处开支方面,有问题吗?
莫:公证处是自收自支的独立法人,有文件规定的,年开支占全年业务费(公证费)收入的30%~33%。坦白说,公证处的确存在管理、运作不规范的地方,也都逐年在改。
昨天晚上,记者也联系了桐乡公证处相关人员,但截至记者发稿时,还没有得到回复。
浙江全省有92家公证处,多数自负盈亏
1980年我国恢复公证制度。
当时,公证处是国家行政机关,为各级司法部门的一个科室,公证员也按公务员管理。从上世纪90年代初,公证体制开始进行改革,逐渐向事业化管理靠拢。
昨天,记者联系了浙江省司法厅。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全省共有92家公证处,基本已完成体制改革,改制后的公证机构拥有独立法人地位,独立行使公证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改制后的公证处,有合作性质的,有事业性质的,也有行政性质的。
其中,事业性质的占了绝大部分。行政性质的,就是公务员,工资由司法部门发,而事业性质的,就是自负盈亏,工资和司法部门没关系。
从该工作人员口中得知,现在司法厅及各级司法局对公证处主要起到一个监督、管理的作用,而业务上则由公证处独立操作。
当问及公证处工资会不会开得很高时,该工作人员以不便回答为由拒绝采访。
之后,记者又联系了杭州钱塘公证处的一名员工,从业已近10年。
该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体制改革后,他所在的公证处已经是事业单位了,完全是自收自支,组织上由杭州市司法局监督管理。
“工资全都是公证处这边发的,和司法局没有关系。”由于是在编人员,业务量多,他的收入也不错,年薪上10万。
“杭州市区目前有5家公证处,算上全大市,就有10多家了。”他承认,就杭州而言,公证处的总体效益都还过得去。
昨天下午,他刚听闻了这则网帖的内容,他告诉记者,他所在单位即使是领导也不可能有这么高的收入。
“有些夸张了,或许只是个例。”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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