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如何在国外办理婚姻登记?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和第14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国外依当地法律缔结的婚姻关系,只要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和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其婚姻关系在中国境内有效。
文章延伸:中国驻外使领馆可否办理领事婚姻登记?
答:在驻在国承认外国使领馆办理领事婚姻登记的情况下,中国驻外使领馆可依照有关规定,为男女双方均为常住当地的中国公民办理领事婚姻登记。
香港
律师公证网专业办理涉外婚姻公证,7X24小时服务热线:0755-82805719、82805723,QQ:800031110。
Tag:中国公民外国人结婚涉外结婚海外结婚结婚公证
如欲查询更多有关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如何在国外办理婚姻登记?的资料,请与我们的专业顾问联络,我们将为您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点击联系本网专业律师顾问]